面向全美客户 · 中英双语法律服务美国移民 · Startup · 跨境商业
法律服务

EB-1B 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

EB-1B 是面向在学术领域获得国际认可的杰出研究人员和教授的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申请人须已获得永久性研究职位或终身教职轨道职位。与 EB-1A 不同,EB-1B 由雇主提交,且只需满足六项标准中的两项;与 NIW 不同,它无需劳工证,也无需论证国家重要性。对于获得雇主支持的高校科研人员而言,EB-1B 往往是取得绿卡最直接的路径。

预约免费初步咨询 面向全美客户 · 中英双语
我们的服务

服务内容

01

雇主与职位

高校、高等教育机构,或拥有至少三名全职研究人员且具备有据可查研究成果的私营雇主。所提供的职位须为终身教职或终身教职轨道的教学职位,或永久性研究职位——"永久"指期限不确定或无限期、且有持续聘用预期。我们会在递交之前审阅聘用函。

02

国际公认的杰出学术成就

六项标准中满足两项:重大奖项、须凭杰出成就方可加入的协会、关于您工作的媒体报道、评审他人工作、原创科研贡献,以及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与 EB-1A 一样,满足标准只是开始;整体材料必须表明您在国际上被公认为杰出。

03

三年教学或研究经验

在学术领域至少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攻读学位期间的工作在被认定为杰出、或您对课程负有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计入。我们以注明日期、职责和全职状态的证明信予以记录。

04

与雇主协作

教师事务办公室、系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门各自掌握部分材料。我们会协调雇主的支持信、支付能力证据和签署流程,使申请不致延误。

服务步骤

办理流程

01

评估

审查职位、雇主资格,以及材料最能明确满足的两项标准。

02

举证

收集雇主证据、经验证明信和专业认可材料,撰写申请。

03

递交与后续

递交 I-140,并规划 I-485 或领事程序;EB-1 排期通常较好。

我们对申请客户的服务安排

我们的服务方式与可选安排(以书面委托协议为准)

深入挖掘申请优势

我们不仅整理现有材料,还会主动了解您的科研与职业经历,帮助您发现容易忽略、但对申请有证明价值的成果与贡献。

申请前的准备建议

如果现阶段的证据还不充分,我们会坦诚说明。对于部分适合继续准备的客户,可免费提供合规的材料积累建议,帮助您选择更合适的递交时机。

Approve-or-refile 选项

对符合条件且书面委托协议约定适用的客户,如申请被拒,我们可按约定范围重新准备并递交,不再收取该次重新递交的律师费。政府规费及第三方费用除非另有约定,仍需另行承担。

补件回复包含在服务中

全套代理案件的 RFE 回复,如已包含在书面委托范围内,不另行收取律师费;单次材料审核等独立服务不自动包含 RFE 代理。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以下整理了客户经常提出的问题,帮助您了解申请流程和常见注意事项。

可以自行申请 EB-1B 吗?+
不可以。EB-1B 必须由提供职位的雇主提交。如雇主不愿担保,您可凭自身履历考虑 EB-1A 或 NIW。
博士后职位算"永久性"职位吗?+
通常不算。固定期限的博士后聘任一般不符合要求。期限不确定的研究科学家职位或终身教职轨道职位则符合。
选择 EB-1A 还是 EB-1B?+
EB-1B 要求的标准更少,也不要求达到"杰出才能"的程度,但在 I-485 阶段之前绿卡与担保雇主绑定。EB-1A 不受雇主限制,但举证难度更高。部分科研人员两者同时申请。
企业可以提交 EB-1B 吗?+
可以,前提是该企业雇用至少三名全职研究人员并能证明其研究成果。企业研究机构经常使用这一类别。
RFE 回复(按协议)包含在费用内吗?+
对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包含 RFE 回复(按协议)的全套代理案件,该项工作在约定范围内不另收律师费;单次材料审核不包含 RFE 代写或递交。
什么是 approve-or-refile 选项?+
该安排仅适用于符合条件、且书面委托协议明确约定的部分客户。符合协议条件的拒批案件可按约定重新递交,不另收该次律师费;政府规费与第三方费用通常另计。
下一步

您的法律问题,我们认真对待。

简要介绍您的法律需求,我们将通过免费初步咨询与您讨论后续安排。

预约免费初步咨询